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人物风采
以法治的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来源:admin 时间:2014-11-06 14:48:5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余俊新(民盟)  《查阅法律条文》.jpg

余俊新,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民盟成员,民盟市委科技支部组织委员,第八届市政协委员,安徽律师协会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了大量的疑难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201312月被省信访局、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遵守职业道德,在第一线排查化解矛盾

余俊新严格遵守律师执业操守,规范办案流程,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严格遵守律师工作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在代理相关案件时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主动汇报,对可能出现的不良上访苗头,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告,争取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在代理案件的同时,对社会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答疑释惑,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形式表达诉求,依法解决上访问题,避免发生违法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

他积极参加市司法行政部门安排的接访值班工作,定期在市政府周一的信访接待工作中,他严格遵守接访制度,协助领导做好信访答疑解惑工作,认真解答信访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访事项。在切实维护上访人员正当权益的同时,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及时告知和引导信访群众向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

在经常参加的信访接待过程中,他发现部分信访工作人员对所接访事项的法律规定不清楚,出于急于解决信访事项心理,对于上访人员有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要求处置不当,会给今后的信访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余俊新同志利用其担任市纪委党风党纪监督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身份,向市信访局提出了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信访调处也建立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的监察建议,市信访局专门给其书面回复,采纳其建议,要求信访工作人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避免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信访怪圈。作为市法律援助资深律师团成员,他多次参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及法律宣传活动,为普及法律知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热心公益,始终不忘社会责任

2011年起,余俊新同志和另外两位民盟盟员一起匿名资助安徽理工大学一名铜陵籍贫困大学生,全额承担其四年的全部学费,热心资助其完成4年的大学学业。据委托接受捐助的铜陵市一中团委反馈的信息,该生在大学学习成绩优异。

 作为“同心示范工程”一项重要内容,民盟市委对口支援金寨县吴家店镇小学,主要负责操场维修工程任务,余俊主动带头进行捐款,为科技支筹得20000元捐款。他全身心投入民盟市委“黄丝带帮教行动”,起草了《铜陵市“黄丝带帮教行动”实施方案》、《2014年“黄丝带帮教行动”工作计划》、《铜陵市“黄丝带帮教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并筹备开展了市“黄丝带帮教基地”揭牌仪式、狮子山社区“黄丝带帮教行动”启动仪式等活动。作为“黄丝带帮教行动”志愿团团长,他带领成员对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作了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铜陵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www.tltz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打黄打非举报电话:056212318 备案编号:皖ICP备17010091号-1
信箱:ahtltzb2004@sina.com 电话:0562-5880377 技术支持:先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