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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铜陵山体保护修复利用的建议
来源:admin 时间:2013-02-27 10:25:5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加强对铜陵山体保护修复利用的建议

民建 储珺

铜陵拥有丰富的山水资源,南北走向的丘陵和长江,呈现出得天独厚的山水城市格局与形态特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水资源保护修复和山体保护修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对水资源的保护修复比,我们对山体的保护修复重视不够:部分山体破坏较重;山体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和制度建设亟需跟进。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切实“护山”。坚持属地原则,明确县区政府在山体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从2013年开始将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将建设任务下达到各县区,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实行绩效目标考核。二是调查全市各类山体资源现状,按照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1+6”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形成山体保护专项规划体系,完善山体保护法规和监管制度,建立严格的山体资源管理制度,坚决打击乱砍滥伐和乱征乱占林地等行为。三是加强矿山管理,实施源头治理,2015年底前全面关停“三线”(公路、铁路、水路沿线)、“三区”(开发区、风景区、居民区)可视范围内市、区级审批发证的采石采矿企业,2013年起市、区两级不再新批采石采矿许可证。四是严格依法审核审批公墓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加大山体保护和公墓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祖坟山和散坟按照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迁移出山林。五是加大市级财政对市域范围山体保护修复的投入力度。

  二、实施生态修复,精心“绿山”。一是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由近及远”的思路,以“三线”和“三区”周边可视范围2000米内的破损山体为重点,有计划、分批次逐步实施生态修复,争取在2014年完成对全市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和荒山秃岭的生态复绿。根据开矿、采石、取土形成的不同迹地特点,科学规划制定每个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方案,形成“一山一策、一处一景”。二是增加绿色植被,增强可视效果,采取多种生物治理和工程技术措施修复破损山体。提升疏林地的植被密度,有效维护生态安全,防止水土流失。三是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采取废弃工矿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出让修复山体的经营权和适当的广告开发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四是探索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退耕还林,退牧还林等方面的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旅游观光等绿色经济,拓宽山体绿色产业发展渠道,促进自然山体的美化绿化、退耕还林、水土涵养。

三、打造生态景观,大力“显山”。一是明确界定自然山体的保护地界和规划控制界线,严禁开山取石、占山伐木等行为,控制自然山体周围的建筑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退让、形态色彩等,对自然山体内已有的房屋建筑,进行适当的综合环境整治和改造,特别是对中心城区内的山体内外既有建筑要加大拆迁改造力度,保证自然山体的视线通透和景观协调。二是依托市域大型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农业生态区等城市生态框架的保护与建设,确保山体绵延轮廓线的完整性,以绿道串联山体、江河湖港、公园景区、名胜古迹、居民聚集区,建设各具特色的山体风光绿道,使之与公共交通衔接,方便市民休闲游憩。三是推进出城快速通道绿化和1+6城市空间生态廊道的建设,在交通干道两侧的视线影响范围内留出足够的绿化缓冲带,打造丰富连续的沿线绿带和景观廊道。精心打造人文景观,使之与区域地形、地貌相融合,人造景观与区域大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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